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关于延长《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有效期的通知

关于延长《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有效期的通知

2021-02-09

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

关于延长《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有效期的通知

是否有效: | 索取号: AB1200000-2021-090

内容描述:关于延长《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有效期的通知。

各区财政局、发展改革委、水务局,各有关单位:

经评估,上海市财政局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上海市水务局印发的《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财预〔2016〕25号)需继续实施,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。

上海市财政局
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上海市水务局

2021年2月9日

PDF文件下载

沪财税〔2021〕10号.pdf

立即登录